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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文明城市,我们共同参与!
2020-07-29 09:31  

亲爱的市民朋友们:


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、综合性最强、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荣誉,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集中体现。全体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,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体现、代表、展示着城市的品质、形象,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力量所依、根本所在。临沂市要在今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复核,需要每个市民积极参与、主动融入,行文明事、做文明人。为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:




摒弃陋习,争做文明“践行者”

创建文明城市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,您的一言一行就是临沂市文明形象的缩影。要积极践行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和《临沂市民文明公约》,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和生活陋习。管住自己的“口”,不随地吐痰,不说粗话、脏话,不说服务忌语,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吸烟;管住自己的“手”,不乱扔乱倒垃圾,不乱贴乱画,不损毁公共绿地,不损坏公共设施;管住自己的“腿”,不闯红灯,不乱穿马路,不翻越交通护栏;管住自己的“车”,不违反交通法规,不乱停乱放;管住自己的“店”,不出店经营,不占道经营;管住自己的“狗”,遛狗要牵绳,宠物粪便自己清。



从我做起,争当文明“示范员”

细节彰显城市文明之美,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、从小事做起、从细节做起。要多讲“谢谢”、“对不起”、“您好”等文明礼貌用语,摒弃不文明语言;遵纪守法,文明上网,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信息;遵守公共道德,不在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影剧院、商场、医院、办事大厅、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、嬉笑吵闹、高声接打电话;在市区行车时尽量少鸣笛或者不鸣笛,做到文明行车;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、求助;友好接待来访人员,做到态度和蔼、文明礼貌等。这些都是文明城市应有的样子,更是文明市民应有的表现。

乐于奉献,争当文明“志愿者”。时代呼唤文明,志愿引领新风。要大力弘扬沂蒙精神,立足自身岗位特点,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,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,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。加入志愿者行列,广泛参与文明引导、清洁环境、扶危济困、守望相助等活动,成为社会文明中坚力量,将志愿精神传递到城市的每个角落,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加温暖、和谐。



勇于担当,争做文明“监督员”

每个单位都是城市的一个“窗口”,每个市民都是城市的一张“名片”。在创建文明单位、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,对身边发生的闯红灯、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不排队候车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,要勇于劝说、敢于说不。要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,坚决抵制有悖公德、有损形象的不文明现象。积极监督举报脏、乱、差现象,以点滴行动,守护文明家园。



以身作则,争做文明“参与者”
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、共同努力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;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发挥示范作用,引领社会良好风尚;窗口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,开展优质服务;在校学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,培养文明行为习惯;各行各业、各条战线广大干部群众要行动起来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捡拾一颗烟头、一片纸屑做起,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去。


亲爱的市民朋友,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,没有旁观者,没有局外人。您的每一份热情、每一份努力,您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都代表了临沂的形象,展示着城市的品质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,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,携手同心,把临沂建设得更加文明、更加和谐、更加美丽!


临沂市文明办

2020年7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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