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1日上午,临沂市体校《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专题学习会议圆满落幕。
李楠校长带领大家集中学习《条例》内容。强调说文明行为不仅是个人素质、教养的体现,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。学习《条例》要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提升自身文明素养。李楠校长指出,《条例》要求师生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树立国家意识、法治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。
学习结束后,教职工们纷纷畅谈感想。赵美婷老师表示,作为班主任要将《条例》规定融会贯通到日常工作生活中,以身作则,做文明传播使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