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案是教师讲课的依据,教师必须依据对教学大纲的理解、对教材的深入钻研、对学生的了解,精心设计写出每节课的教案。为了督促教师认真备课,编写规范化教案,特制定教案阅评、检查制度。
1、教师于正式上课前写出一周的教案,新教师须写祥案,老教师可写简案。
2、教案应做到既有数量也有质量。教案课时数应和实际授课时数相符,一个规范的教案应包括:课题、教学目的、教学重点和难点、教学过程、板书设计、作业、课堂小结,课后反思等。教案书写要做到认真、规范、科学,突出重点,详略得当。过程清晰,富有条理。
3、学科组、教务科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教师备课情况,对无教案、教案书写不认真者提出批评,甚至停课处理。而且检查时一定做好记录。
4、检查时对每位教师的教案都要写出评语,指出优、缺点。检查的内容包括:课题、单元章节是否齐全,教学过程是否重点突出,详略得当,条理清晰,内容是否符合教材、教学设计和教学大纲要求,教学的重点、难点是否明确,板书设计地方合理,书写地方认真工整,教案是否符合规范化教案要求。
5、各学科组、教务科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检查不少于二次。检查形式:学科组内普查、教务科抽查。每次检查应记录要汇总统计,作学年量化考核和评优的依据。
6、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教案展评活动,对评出的优秀教案给予表扬,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,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应及时给予具体的指导。
7、任课教师要提高对备课、数学教案重要性的认识,树立无教案不能上课的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