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标准
1、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:
思想道德品质优良,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训练刻苦努力,运动专项成绩优良;文化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;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。
2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:
品学兼优,有一定工作能力。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努力工作,成绩突出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:
积极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,以团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,训练学习成绩优良,在学生中起带头作用。
以上各项评选要求各门文化课成绩均及格以上。
二、评选要求
评选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,是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,各班级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严格把关。
三、名额分配比率
三好学生、优秀班干部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%;优秀团员不超过班级团员总人数20%。
临沂市体育运动体校
2010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