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室内课堂教学
1、按时上下课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中途离开,不拖堂。如不按时到岗、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,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,教师负全部责任。在课堂教学中,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,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原因,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,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2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坚持按课表上课,未经教务科同意,不准私自调整课表。个人之间临时调课时,要明确落实课时及安排,并报教务科登记,否则出现教学事故时按课表追咎责任人。
3、循循善诱,不讽刺挖苦学生,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。发现学生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心理情绪,要及时教育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。
4、到专用教室上课,要求学生排队前往。所有室内教学一定要前后门畅通,确保学生紧急疏散便利。如遇突发灾害或侵害,上课老师是学生的第一保护人,要敢于为保护学生的安全献出一切。
5、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,要组织好学生实验,保证实验课的安全。
6、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,对所用药品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,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。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。
7、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,必须做到: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;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,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,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;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;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,确保学生安全。
8、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,不懂就问,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。
二、室外课堂教学
1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、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教师必须全程参与,精心组织,全程监控。
2、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,以班级段为单位的活动,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务科上报活动方案,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,条件不具备时,不得批准。
3、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,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,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保证学生的安全。
4、重大活动,如春游,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,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。
5、带队领导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开通,随时随地取得联系,确保联系畅通。
6、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,自觉维护交通秩序,提高自我管理能力;在公共场所,要遵守社会公德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7、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专门指导教师,确保安全。
8、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;对服装、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。
三、责任追究
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,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,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,如体罚、变相体罚、不按时到岗、提前下课、上放羊课、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,并作如下处理:
1、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,作出必要的解释,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。
2、取消当年评优、评先进资格,学校年度考核从总分中扣减总分10%。
3、情节特别严重者报体育局与教育局同意,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。